各系、室:
根椐学校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第10-11周(10月30日——11月1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助推“双一流”建设,根据《长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长大教〔2012〕296号)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实际,现将我院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准备阶段:
1.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胡志平
成员:刘明和、邢国华、闫秀萍、孟庆鹏、王步、李晓光、
白亮、袁春燕、刘岩、王启耀、乔朋、赵红梅、江超、黄小乐、刘云博、李萍、杨西玲。
2.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发放、回收和整理各种调查表格。
3. 11月1日前各系、室召开会议,布置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事宜。
4. 11月2日前由学办负责召开学生干部和学生班级会议,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布置检查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
1.以教学系为单位,组织落实以下工作:
(1)第10至11周二周时间,各系、教研室结合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安排好教师相互听课或观摩教学、教师自评及教师评学等工作,使用系统填报评价数据,检查本学期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师的备课情况,课程思政、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辅导答疑、教学效果等教学内容的全面情况。认真填写听课卡片。安排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学存在的问题,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2)各教研室重点围绕教风、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期中考试、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各自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进行自查,从严控制调、停课数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坚决杜绝随意调、停课和任意调换教师、上课地点的现象。
(3)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督导参加基层教学组织活动,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教研计划进行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及其效果。
(4)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各院系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建立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机制的指导意见》(长大教评〔2022〕200号),组织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毕业要求合理性与达成度、课程体系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度与毕业生情况评价工作的情况。
(5)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各系、室开展教学资料归档工作,教务办、教学督导重点检查教学档案的完备性和规范性,为学校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做好基础材料准备。
2.由学办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工作:
(1)第10周组织学生填写《长安大学学生评教评价表》《长安大学教师授课质量学生问卷调查汇总表》电子版。统计汇总后交学院教务办。
(2)组织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及各门课的学习效果和负担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等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记录表》(一)、(二)电子表格后统一交学院教务办。
3.学院教务办组织安排以下工作。
(1)负责全院教学检查资料的发放、收集、统计和整理。汇总后交学校教务处。
(2)负责本次教学检查的具体安排、协调和监督工作,保证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工学院2023-2024(一)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定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19:00在WT1101教室召开,请2020、2021、2022、2023级每班安排班长或学习委员一名同学参加,教学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教学督导、各教研室主任、教务办全体人员、辅导员按时参加。
三.总结阶段:
1.各教研室在检查的基础上,11月10日前根据检查情况写出各自的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汇报表(一)、(二)、(三),电子版交院教务办汇总
2.学院通过对检查情况的总结及调查表的统计,最终写出学院的期中教学总结,并上报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