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助我校优秀留学生完成学业,我校特设“长安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奖学金采取现金发放的形式,分多个等级。
一、 申请人资格
1,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自费本科、硕士、博士留学生;
2, 对中国友好,模范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尊重中国文化习俗。;
3, 勤奋学习,文化课成绩在同类学生中优良,本学年所学课程均考试及格;
4,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和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关心他人;
5, 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 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奖学金种类 |
奖励标准 |
备注(其他): |
一等奖学金 |
10000元/人/学年 |
体育之星、文艺之星、领导力之星、学习之星、志愿者之星等若干。 |
二等奖学金 |
5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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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
2000元/人/学年 |
三、 申请材料
1. 《长安大学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
2. 在校成绩单;
3. 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四、 申请截止日期
参照长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通知。
来源:国家留学基金网
2019年5月14日